招标代码:(略) 监理|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略)螃蟹沟清淤项目已由盘锦市(略)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略)螃蟹沟清淤项目的批复(兴发改发[2017]84号),招标人为盘锦市(略)环境保护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市生态治理工程建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略)螃蟹沟清淤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略) 2.2合同估算价: (略) 2.3计划工期要求:2018年1月23日开工至 2018年2月21日竣工,计划工期30天(最终以签定合(略))。 2.4招标范围:(略)螃蟹沟清淤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2.5质量标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略)(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略)(信用辽宁)为准; 4. 资格初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2月26日至 2018年 1月2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信用等级报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305室、联系电话:0427-8650057,8650081)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略)后由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0.4万元递交到(略)(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资格初审(略)的投标者,请于 2017年12月26日至 2018年 1月2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凭《资格报名确认函》到(略)购买招标文件。 5.2招(略)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 1月15日(略)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一楼开标室)。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登陆后查看))投标人指定栏目。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略)。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略)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市(略)环境保护局 地址: 盘锦市(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盘锦市(略)工业开发区科技街 联 系 人:(略) 电 话: (略) 账户名称:(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联 系 人:(略) 财务室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