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项目(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监理(略) 招标编号:(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县农村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项目(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监理已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麻发改产业【2017】3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略)公顷,垃圾压缩站(焚烧站)6个,垃圾斗(箱)600个,垃圾转运车30辆,家用垃圾分类桶3万个;太阳能路灯1.5万盏;污水处理系统100个,河道整治30公里,36个村寨规划编制、改水和村寨绿化美化,改厨1.2万户,改厕0.9万户;农村公厕60座,抽粪车7辆,抽粪泵100台;300个项目标牌,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 2.3 建筑工程费: (略) 2.4 招标范围: (略) 3.(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9时00分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23时30分,可以在 **州公共*****上获取招标文件(网址:(略)(略):8000/qdnhy)。 (略) 元,**州公共**交易中心的信息服务费1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 月 19 日 9 时30分,地点为 **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交易中心(**省**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层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及 **州(略)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 **县杏山镇 地址:**市延**路2建设大厦西栋8楼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电 话: (略),(略) 2017 年 12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