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略)8年(略)月03日 09:(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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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主要支(略) | ||
品目 | 工程/(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苗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2(略)8年(略)月03日 09:(略) |
首次公告日期 | 2(略)7年12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略)8年(略)月03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青秀区东葛路118号万达公馆写字楼金座35(略)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项目名称:**主要支流**防洪治理**县城区河道治理工程C段施工
项目编号:GXJXZBNN(5B)2(略)7-(略)0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略)7年12月26日
本次变更日期:2(略)8年(略)月03日
原公(略):**主要支流**防洪治理**县城区河道治理工程C段施工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站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主要支流**防洪治理**县城区河道治理工程C段
施工招标澄清公告(一)
项目编号:GXJXZBNN(5B)2(略)7-(略)0
各潜在投标人:
一、经研究,现对**主要支流**防洪治理**县城区河道治理工程C段施工招标项目作如下澄清:
1、招标公告中业绩要求为 近5年(指从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5年内)有城区河道治理工程施工业绩 ,是指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为县城区范围或市区范围内的施工项目。
其他内容不变,按原公告执行。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更改通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市青秀区东葛路118号万达公馆写字楼金座35(略)号
联系人:(略)
电话: (略)
传真: (略)
电子信箱:(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2(略)8年1月3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略)
采购单位地址:(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青秀区东葛路118号万达公馆写字楼金座35(略)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