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耒阳市水东江办事处背街小巷提质改造工程已由耒阳市发改局以耒发改【2017】 96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耒阳市水东江办(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该项目(略),园林铺装、沥青路面3779.6㎡,仿古景观亭一座,廊架一座;雨污水管道安装、电气路灯安装24盏,电缆敷设645.2m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4工期要求:(略)
2.5质量要求:(略)
2.6保修要求:(略)
2.7招标范围:耒阳市水东江办事处背街小巷提质改造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上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8招标控制价:根据耒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为(略).51元,其中:含不可预计费20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4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略)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略)
3.2拟(略)(即项目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参与本(略)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必须是(略)(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略)查询);以上人员均无在建工程,且近2(略),不接受法人代表拟任项目负责人。
3.4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即项(略))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略),相关(略)
3.7近五年内(略),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之日起由企业注(略)、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8本次招标(略)。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伍万元,由投标申请人采用转帐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一天16:30前(2018年1月24日16:30)缴纳,报名时凭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原件,以其它方式转入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户 名:(略)
开户行:(略)
账 号:(略)
5.2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耒阳市水东江办事处背街(略)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6.1 根据衡阳市电子招标改革有关要求,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方式;
6.1.1凡具备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略)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yggzyjy.hengyang.gov.cn/hyggzy/)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澄清(略)。招标(略)疑均采用书面方式发布。
6.3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资料计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略)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耒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
10.其他要求
10.1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10%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3日内缴纳,逾期则视为放弃本次中标,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
10.2工程施工阶段不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略)。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长丰大道汇景花园一栋一单元903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