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参加开标会。 投标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 3、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帐或电汇交纳至如下指定帐户(请自主选择一个账号提交),交款时需在附言中注明此款所对应工程项目的名称及交款用途。联系人: 陈胜 电话:0564-****779 189****8728 。 账户名称:**县****管理局 (1****银行:****银行****公司 账 号:200********610****02739 (2****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176****77714 (3****银行:****银行****公司**江店支行 账 号:340********052503568-0778 (4****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176********000********953 4、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县公共**交易网下载。 5、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县公共**交易网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应从**县公共**交易网电****服务大厅)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从电****服务大厅)下载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开评标系统展示判断。 6、投标人自行在**市公共****服务大厅)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信息、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情况等相关资料,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市公共**交易网投标人注册联系电话:0564-****928。 7、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奖项、业绩、荣誉等所有相关信息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包括扫描件),开标现场不再接受以上相关信息的纸质材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仅以投标人在市场主体信息库录入的上述相关信息和扫描件为评审依据。 8、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将在《**县公共**交易网》上对中标候选人参加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企业业绩(获奖)、项目经理业绩(获奖)等情况予以公示。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中,不得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承诺,一经发现,该投标人的投标无效,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违规行为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并纳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9、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10、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程主任 联系电话: 139****6198 招标代理:吴工 联系电话:181****3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