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全县(略),县政府决定对《**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略)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略)
**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濮县发〔2016〕1号),确保完成脱贫攻坚目标,根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豫脱贫组〔(略)和《**市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结合我县脱贫攻坚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略),坚持精准(略),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略),承接好上级赋予我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自主权这一机遇,提高涉农(略),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确保20(略)。 (二)脱贫目标 围绕全县脱贫攻坚规划内容,统筹利用整合涉农资金,持续加大脱贫攻坚力度,确保到2018年贫困发生率降低到2%以下,贫困县摘帽。2017年的具体目标是:(略) (三)整合原则 攻坚期内,对《办法》下发后上级下达指标文件中注明“可统筹使用”的资金,一律纳入统筹整合资金范围,统筹用于全县脱贫攻坚工程。 二、整合资金范围 (一)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范围。按照《办(略),中央财政20类61项资金及省级相应安排的配套资金全部纳入整合范围;省级财政安排的用于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部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生态环保方面的13类28项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属于试点(略),在优先保障试点任务圆满完成的基础上,将其纳入(略)。 (二)市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范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相应配套资金和相关专项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主要包括财政专项扶贫、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土地治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11类14项。属于试点类的项目资金,在优先保障(略),将其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 (三)县级财政安排的相关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本级预算安排的扶贫资金投入,明确可统筹整合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范围。 (四)统筹结余(略)。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各项要求,推进结余(略)。攻坚期内,对财政净结余资金和结转一年以上未用完的结余资金,由县财政部门收回,优先用于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对不足一年的结转资金,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可按规定履行报备程序后,由县财政收回统筹用于实施脱贫攻坚工程。 三、整合资金使用 2017年,全县实际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7186.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3057.91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1354.07万元(略)活存量资金1353.1万元;其他资金(含2017年下达2016年度统筹整合资金)1077.2万元。 2017年全县统筹整合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支出: (一)基础设施建设 1、(略)。2017年安排资金10811万元,用于贫困(略)。 (1)修建梨园、王称堌等8个乡镇41个贫困村的道路32万平方米、下水道6万米,总投资3525万元。责任单位:(略) (2)修建白堽、习城等7个乡镇69个贫困村的道路53.3万平方米,总投资5354万元。责任单位:(略) (3)修建道路32千米(路面4-4.5米),总投资1756万元。责任单位:(略) (4)修建渠村乡、郎中乡村级道路1.6万平方米,总投资176万元。责任单位:(略) 2、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2017年安排资金1395万元,用于52个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县文广局,实施单位:(略) 3、体育器材建设。2017年安排资金87万元,用于29个贫困村体育设施建设。责任单位:(略) 4、卫生室建设。2017年安排资金200万元,用于20个贫困村卫生室建设。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实施单位:(略) 5、饮水安全工程建设。2017年安排资金426万元,用于15个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责任单位:(略) 6、路灯安装。2017年安排资金1245万元,为贫困村安装路灯4500盏。责任单位:(略) 7、水利设施建设。2017年安排资金3501万元,用于水利设施建设。其中:650眼机井建设资金1435万元;渠村乡、海通乡1.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381万元;8条移动泵船建设资金685万元。责任单位:县水利局、财政局、(略) 8、村容村貌提升。2017年安排资金700万元,用于72个行政村村容村貌提升。责任单位:(略) 9、环境治理。2017年安排资金698万元,用于重点村其他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略) 10、农村公路安防工程。2017年安排资金804万元,对9条县道道路标识、标牌毁坏的予以更换,缺失的予以增设,在道路沿线设立警示桩、防护栏。责任单位:(略) 11、贫困村通达客车项目。2017年安排资金38万元,用于贫困村通达客车公示栏、停车桩建设及班次补贴。责任单位:(略) (二)医疗保障 2017年安排资金1210万元,用于贫困户大病救助、医疗补助及贫困户每人30元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补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略) (三)住房保障 2017年安排资金4562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略) (四)教育扶贫 2017年安排资金804万元,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对贫困家庭小学非寄宿生进行补助;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对新升入本科大学贫困生进行补助。责任单位:(略) (五)转移就业 2017年安排资金191万元,用于外出务工人员每人不超过500元的车费报销补助。责任单位:(略) (六)电商扶贫 2017年安排资金250万元,用于发展电商流通产业。责任单位:(略) (七)到户增收、“雨露计划”、科技扶贫及小额贷款贴息 2017年安排资金(略)。其中:到户增收(略),每户补助不超过8000元;“雨露计划”培训补助资金400万元;科技扶贫项目资金187万元;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89万元。责任单位:(略) (八)贫困户“六改一增” 2017年安排资金500万元,实施“六改一增”项目,即给贫困户改院、改厕、改门窗、改厨、改墙(地)面、改照明灯、增添及更新简单家具。责任单位:(略) (九)“百企万户”产业扶贫工程 2017年安排资金1564万元,确保符合条件的精准扶贫就业点都能享受到财政补助和企业用工奖。责任单位:县工信委、(略) (十)农业产业扶贫 2017年安排资金1552万元,用于支持带贫农业企业、支持自主创业贫困户、支持贫困户土地流转、支持带贫显著的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责任单位:(略) (十一)水产扶贫 2017年安排水产产业扶贫资金300万元,用于支持带贫显著的新(扩)建规模水产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原有的规模水产企业扶贫带贫、自主创业贫困户发展水产养殖、贫困户宜渔土地**流转项目。责任单位:县水利局、(略) (十二)特殊救助 2017年安排资金210万元,用于临时救助基金,对贫困户因学因病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进行补助。责任单位:(略) (十三)金融扶贫 2017年安排资金2100万元,用于金融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责任单位:(略) (十四)保险扶贫 2017年安排资金1196万元,用于全县辖区内所有农户秋季作物和冬小麦保险保费农户应承担部分的补贴及特色农业、养殖业保险补贴。责任单位:(略) (十五)光伏扶贫 2017年安排资金6899万元,用于光伏发电项目。责任单位:**开州投资集团公司、县发改委、国网**县供电公司、(略) (十六)暖冬工程 2017年安排资金186万元,为全县5308户贫困户每户发放500块环保煤球。责任单位:(略) (十七)市派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2017年安排资金111万元,用于市派59名第一书记工作经费。责任单位:(略) 四、加强项目库建设 县扶贫部门要建立县级项目库管理制度,规范项目库建设管理各环节业务办理规程,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细化各项工作办理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标准,形成制度化、系统化的项目库管理机制,从源头上切实解决“资金等项目”、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慢问题。 (一)提前(略) 按照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组织相关部门提前做好下一年度扶贫项目的谋划准备工作。按照项目(略)申报指**标准文本。各乡镇政府和项目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申报指**标准文本申报下一年度应实施完成的脱贫攻坚项目,编制(略)(标准文本),项目实施(略),工程类项目要明确施工示意图、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资金测算、绩效目标等内容,产业发展类项(略)标等,凡应确定到人到户的要具体细化到人到户。项目实施方案按照时限要求及时报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二)加强项目评审论证 按照制度程序,对申报入库的扶贫项目,按照项目类别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集中评审论证,依照评审标准严把项目评审论证关。需要实地核查勘验的项目,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勘验,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评审入库的项目真实、可靠、可行,提高入库项目质量,确保可以随(略)。 (三)按时完成年度项目库建设任务 1、合理确定年度扶贫项目库入库项目投资规模。结合全县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参照上年度用(略),准备充足的入库项目。 2、按时完成年度项目库建设任务。综合考虑专项扶贫资金提前下达、统筹整合资金集中下达等因素,确保在每年(略)。合理预测资金到位情况,提前对项目(略),通知有关单位提前开展相关工作,加快工作进度。 (四)严格项目库管理 凡按程序申报、经评审入库的脱贫攻坚项目,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项目要按照程序及时调整补充。年度安排的扶贫项目应当从扶贫项目库中选取,维护项目库管理的严肃性。受资金规模和其他客观因素影响当年未实施的入库项目,需要继续实施的应优先进入下一年度项目库。项目库要(略)。 五、优化项目实施 建立项目(略),对项目投资评审、招标投标、项目监理、工程验收、竣工决算等环节,尽量统一组织实施,及时跟踪项目工程进度,提高办理(略)。 (一)前置项目投资评审 按照财政投资评审的有关规定,凡需进行(略),财政部门要提前组织对相关项目投资预算进行评审。根据工作(略),缩短评审时间。项目(略),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投资评审结论与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后续工作衔接,加快(略)。 (二)协调资金对接和项目实施 统筹考虑工程类项目、产业类项目实施的季节性、时效性,结合上级资金分批下达的特点,科学合理、分批分类将资金对接到项目,组织项目实施。财政部门在上级和本级安排的扶贫资金到位后,要**有关部门对接项目库,并及时提出资金安排的初步建议,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研究审定后,将资金和项目一并下达到相关责任单位。项目实施期限自资金下达之日起不得超过1年。 (三)优化政府采购和招投标 具备打捆招标条件的项目可打捆统一招标,缩短招标申报、排队时间。暂时不具备条件的,也要优化招投标管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招投标手续。适度前置政府采购和招标流程,提前办理招投标手续。在合理预计当年扶贫资金规模的基础上,结合当地资(略),可按照一定比例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提前实施招投标。扶贫(略),应优先用于已招标项目的资金需求,当年资金不足的,从下年资(略)。开辟脱贫攻坚项目“绿色**”,提高脱贫(略)。合理确定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在不违反(略),合理制定限额标准。投资额度(略),要灵活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定点采购等方式,提高采购效率。中标(略),要及时签订规范的项目中标施工合同,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按合同约定的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工期、报账程序、违约责任等条款及时进场组织实施。 (四)统一组织工程督导检查 统一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相关(略),对项目建设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公告公示,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对项目主管部门、乡镇政府、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限期(略),对整改不(略)。 (五)做好项目验收和竣工决算审核 制定(略),规范项目验收程序,根据项目类(略)。探索委托第三方机构验收的模式,提高验收工作效率。做好竣工决算审核,对建设内容复杂、金额较大的项目可委托第三方进行。 六、资金报账和拨付 将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严格实行(略)。 (一)扶贫项目建设资金支付 项目实施单(略)(施工)合同和项目建设进度报账,经项目主管部门和扶贫部门审核及主管县领导签字后,填写《**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付申请表》。县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用款申请,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略)(或物资供应商)。 (二)扶贫补助类资金支付 涉及贫困人口个人的补助类资金。县级相关(略),据实审核补助对象相关信息(含个人姓(略))、发放标准、发放金额等内容,填写《*(略),经扶贫部门和主管县领导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依据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的补贴对象信息,及时将补助资金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并及时录入补贴系统,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 (三)加快资金拨付 优化报账资料审核流程,及时审核办理报账拨付业务,提高报账拨款效率。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应当支付预付款的,及时拨付(略)(预付款)。项目实施单位可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和投资规模,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分批进行阶段性报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小额项目也可采取项目完工验收后一次性报账的办法。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预留质量保证金的,质保期满后,相关单位要及时组织复验,经复验合格的,及时将质保金拨付到项目施工单位。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制 各部门要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建立由各相关部门广泛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处理具体操作层面遇到的问题,并向省、(略)。 (二)加强规划衔接 县发展改革、扶贫部门要科学编制脱贫攻坚计划,各有关部(略),实现脱贫攻坚规划与部门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保障按计划完成脱贫任务。部门专项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不一致的,应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准。 (三)严格监督检查 ***站和相关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施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县审计、监察、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将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略)精准脱贫等落实情况、有关资金安排和项目绩效情况,重点检查不执行试点政策、继续限定财政涉农资金具体用途或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资金,造成资金不能及时发挥效益的问题。贫困(略)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 监督电话:(略) (略)(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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