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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盘水库枢纽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省**盘水库枢纽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农经【2016】11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省、地方财政配套、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省**盘水库枢纽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发改农经【2016】112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略) 。 2.项目(略) 2.1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市恩阳区上游两路村和高岸村境内,距恩**区约3km。 2.2资金来源:(略) 2.3建设规模:Ⅱ等大(2)型工程。该工程开发任务为以防洪为主,兼顾发电,改善下游供水条件等综合利用。水库总库容1.15亿立方米,防洪库容0.79亿立方米,主要建筑物由挡水闸坝、泄洪消能建筑物、引水发电系统、鱼道等组成。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与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 2.5 计划工期 :暂定47个月,服务期限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完工为止。 2.6 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3、具有水利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和量测类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检测能力。 3.2 业绩要求:近5年(2012年至今)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进行总投资为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业绩。(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或鉴定书)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盖业主单位鲜章),原件现场备查)。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0时00分至(略)3时59分登录**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交易服务中心(网址:(略)(略)),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系统登录入口”中的“其他类别项目系统登录入口”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省公共*****“办事指南”栏目下载)。**省公共*****技术支持电话:(略)。 4.2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略)。 5.投标(略)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9时 00 分,地点为**省公共**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省**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2栋27楼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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