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河潼河安**县城段河道治理工程
监理标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XG-01
各投标单位:
经研究,对**县**河潼河安**县城段河道治理工程监理标项(合同编号:****)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将招标文件P7页投标须知前附表中2.4.5.2投标保证金原内容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仟元整
收取投标保证金账户名:****交易中心(资金性质: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公司**建工路支行
账号:806********8888888
其它要求:
(1)投标人采用转账形式的,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基本户缴存****交易中心的交易保证金专户,以资金到帐时间为确认保证金缴纳完毕时间。
转账时应注明:**县**河潼河安**县城段河道治理工程(工程名称可简写)监理标项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基本户转账回执单复印件、交易平台保证金缴纳截图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副本)中。
(2****银行保函形式的,必须在开标前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保函原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交易中心兑换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
银行保函必须****银行****银行保函,****银行无权自行开立投标保函,****银行上级银行出具,****银行须提供无权开立投标保函的情况说明。
开标时应将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交监标人查验,并将银行保函复印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副本)中。
(2)将招标文件P8页投标须知前附表中2.7.1.2开标时提交的原件修改为: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其授权委托书。2、个人身份证。3、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若有)。
请收到本通知后以书面形式在 2018 年09月14日下午18:30时前回复确认,同时采用传真方式发至029-****6108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163.com。
招标代理:****
2018 年 09 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