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委托,对同济沪西昆仑花苑李园六村等5个小区环境设施改善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登记入库,****管理部****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4)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最大控股关系的多家法人不得以多家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精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满足建筑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同济沪西昆仑花苑李园六村等5个小区环境设施改善工程
2、招标编号:****(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8-18-3044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同济沪西、昆仑花苑、李园六村等5个小区环境设施改善工程,**费用为300万元。工期100日历天,相应工作安排以甲方通知为准。具体项目内容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市**区
6、交付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7、采购预算金额:****000.00元(国库资金:****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落实小微企业等优惠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9-30 16: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10-12 16:30:00截止,登录“**政府采购网”(http://www.****.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2)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人(被授权代表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公开招标。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9-30 16:30:00至2018-10-12 16: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2018年10月8日~ 2018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携带以上上传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至**区梅川路1518号605室现场验证。现场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0-29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10-29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市**区梅川路1518号605室
2、开标地点:**市**区梅川路1518号60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本公司不提供无线网络,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出席开标仪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如投标单位需要了解现场可自行前往。(2)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8年10月13日上午11:00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 传真至021-****2721-2002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xinyu_pt@126.com。代理机构将于2018年10月13日下午16:00时前在“**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3****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
| 地址:**市**区**路789号 | 地址:**区梅川路1518号605室 | |
| 邮编:200331 | 邮编:200333 | |
| 联系人:金辅元 | 联系人:印晓晖 | |
| 电话:****6313 | 电话:136****6906 | |
| 传真:****6313 | 传真:****1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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