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委托,对中博会西站南侧商业裙房外立面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管理部****政府采购活动(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博会西站南侧商业裙房外立面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8-18-1521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博会西站南侧商业裙房外立面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的招标公告,**费用 186万元,招标控制价186万元,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交付地址:**市**区西站南侧商业裙房
6、交付日期:2018年 12月25日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0.00元(国库资金:****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和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8-09-30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10-12 16:00:00截止,登录“**政府采购网”(http://www.****.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人(被授权人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原件(3)“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的截图(4)2017年企业财务报表(5)投标报名前一个月的纳税凭据和社保证明(6****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9-30 15:00:00至2018-10-12 15: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可于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所有上传资料原件至**市**区梅川路1518号605室(****)进行现场验证,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进行现场验证的供应商,其网上报名将视为无效。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10-18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8-10-18 9: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区梅川路1518号605室
2、磋商地点:**区梅川路1518号605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响应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其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公章)原件、纸质响应文件原件、(无)疑问函原件,以供招标单位确认唱标资格,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3G/4G可以无线上网并能成功使用CA证书的笔记本电脑参加投标。迟到或未携带CA证书、笔记本电脑及上网设备导致无法现场签到、解密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磋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不组织。2.澄清答疑:供应商可在2018年10月15日13:00时前将疑问函或无疑问函(签字并盖章)传真至****2721-2002,****政府采购网统一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纪要。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精神,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等供应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报名工本费1000元/份,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 | **** | 采购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芝川路205号 | 地址: | **区梅川路1518号605室 |
| 邮编: | 200333 | 邮编: | 200333 |
| 联系人: | 王晨璐 | 联系人: | 陆塞钧 |
| 电话: | ****8534 | 电话: | 136****1412 |
| 传真: | ****8534 | 传真: | ****1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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