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滕州市姜屯镇人民政府2018年党村、王林、李庄、西腾滕城及种寨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省**市**市****2018年党村、王林、李庄、西腾滕城及种寨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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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 A | 姜屯镇2018年党村、王林、李庄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 1 | 1、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4、在“信用中国”网(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网站(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 210.522305 |
| B | 姜屯镇2018年西滕城及种寨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 1 | 同上 | 160.101841 |
本项目为姜屯镇党村、王林、李庄、西滕城及种寨绿化、一村一品和其他零星工程等美丽乡村建设,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1〕181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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