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市工业区工业大道6号1楼2室;邮政543000;
联系人:萧瑞娟 ;联系电话:181****0316
二、 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环路辅路(探花段)绿化工程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无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2018年9月26日
三、 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该项目采购过程没有经过最后报价环节(只有首次报价),违反《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4号)第三十三条关于 最后报价 的相关规定;
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4号)第三十七条(二)项规定,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事实依据:
该项目采购过程中没有经过最后报价环节,在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之后,就结束了开标会,有关供应商并没有经历最起码的 二次报价 环节,代理机构告知相关供应商可以离场。(开标现场监控录像可以为证)
四、 质疑答复
我公司于2018年10月15****公司送达的关于 ****环路辅路(探花段)绿化工程****) 的质疑函一份。****公司提出的问题,本公司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中 第二章 竞标人须知 (六)评标
28、评标过程的保密
28.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本项目采用的是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的评标方法之一。 2007年1月10日根据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三、统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和询价采购方式评审方法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和询价采购方式的,应当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根据《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第五十四条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在商务、技术条款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时,评标价格最低者为推荐中标人。
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采购需求没有实质性变动,各供应商均对采购文件作了响应,谈判小组根据采购文件作了响应,谈判小组根据采购文件可以不要求进行二次或最终报价。
综上所述,你公司所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质疑。
感谢贵方对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对本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竞标文件载明的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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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