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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管局棚户区改造工程(林泉小区)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原建设部关于《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关于修订〈**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及〈评分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就****林管局棚户区改造工程(林泉小区)物业管理单位选聘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物业项目名称:****林管局棚户区改造工程(林泉小区)前期物业管理项目 2.2 物业项目地点:**市**街,东:圣泉小区,西:拟建小区,南:规划道路, 北:拟建商业。 2.3 物业项目概况:****林管局棚户区改造工程(林泉小区)前期物业管理项目系****投资建设的商住小区 ,总占地面积47602.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约61900.00平方米,其中,住宅43690.94 平方米,地下停车位18039.06 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 170平方米;本项目建筑容积率为1.4,建筑密度为19.33%,绿化率为36.1% 。 2.4 招标范围:****林管局棚户区改造工程(林泉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及相关服务。 2.5 预计接管日期:2019年 11 月。 2.6 服务期限: 2 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注册的物业服务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物业管理能力。 3.2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维修、养护设备证明; 3.3旗县市物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信息核准证明材料; 3.4企业管理及技术人员必须是该企业负责缴纳社保的人员并出具证明。 3.5**外的物业服务企业参加本物业管理项目投标的,必须按照规定在******建设局物业管理部门备案并符合上述资格要求。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 19日至2018年10月25日(法定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时间),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持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物业服务企业信息采集核准表、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维修、养护设备证明、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2名及设施设备维修人员2名(水暖工或专职水暖工1名、电工1名)提供岗位证书原件(专职水暖工需提供企业证明文件,并加盖企业公章);信息系统操作员、建筑专业助理工程师、助理会计师各1名提供证书原件;以上人员必须是该企业负责缴纳社保的人员并出具证明;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项目业绩证明原件,项目手册填报情况,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建设局房产管理科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到**市****中心五****协会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8年 10 月 19 日至2018年 10 月 25 日(法定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7:30时(**时间,下同),在**市****中心四****协会 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11月 15 日上午9时00 分,地点为**市****中心五****协会。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 邮 编:137400 联系人: 杨珊 联系电话:0482-****96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南大路二十八号 邮 编:137400 联系人:姜红彬 联系电话:0482—****0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