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公路灾毁修复工程施工监理更正公告 |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县农村公路灾毁修复工程施工监理 | 项目编号: ****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2018年10月26日 19:30 | 开标时间: 2018年11月16日 09:30 | |
二、更正内容 **县农村公路灾毁修复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编号:2018GLJL-06),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原定为:2018年11月16日09:30,现变更为2018年11月16日14:00 开标地点为:**市**区**南路路东**市政务大厅三楼第六开标室,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望各投标人周知! 附件: 更正公告-监理.doc | |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县广义魁新区 | 联系人: 张金亮 | 联系电话: ****233 138****4846 |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市**区**大街金地大厦11层 | 联系人: 贾海玲 | 联系电话: 0472-****078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