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流域景观规划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2.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项目位于**市曲石镇,紧邻**江,距**县城约30公里,西侧距驼峰机场约42公里,车程1小时;东侧距**机场约160公里,车程1.5小时,交通条件优越。从城市整体绿地系统结构角度进行分析,重点研究曲石内河生态走廊在城市的整体发展定位,明确银栗湖在曲石及内河生态绿廊的功能定位及未来发展方向。
实施周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并完成相关部门评审。
工作成果:达到国家、**省城乡规划编制规范的内容和深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企业纳税凭证及企业社保缴费凭证,以银行付款凭证或完税证明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本单位2017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投标人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6、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凭证;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