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汇川区2018年永胜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 1、项目名称:**市**区2018年**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
- 2、项目编号:****
- 3、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 (1)采购主要内容:
**市**区2018年**片区城市棚户****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 (2)采购数量:1 批
- (3)采购预算(元):****620000
- (1)采购主要内容:
- 4、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说明:
**市**区2018年**片区城市棚户****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 5、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开发区****公司****公司、区所属国有企业,该公司具备资金实力和经验,有能力承担融资贷款和项目建设。****开发区、区政府要求对**区2018年**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进行了前期论证和大量的准备工作:对棚户区项目的征拆进行摸底调查,由可研设计单位编制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等,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和服务配套要求,保证整体项目的延续性、时效性,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 - 6、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市**区**大道**V谷)
- 7、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
体论证意见):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 **市**区2018年**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且具有特殊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购买服务。 ****为**区所属国有企业,该公司具备资金实力和经验,有能力承担融资贷款和项目建设。2012年以来,已实施多个棚改项目的融资及建设。现已对**区2018年**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进行了前期论证和大量的准备工作,为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和服务配套要求,保证整体项目的延续性、时效性,建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 - 8、专业人员情况(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名:吴永刚 工作单位:****设计院 职称:高级工程师 姓名:左 波 工作单位:****公司 职称:高级工程师 - 9、公示期限: 2019-01-18 至 2019-01-25
- 10、采购人名称: ****
- 联系地址: **市汇****中心(**大道)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0851-****7661
- 11、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中心A407
- 项目联系人:邓立 倪妮
- 联系电话:0851-****1097
- 12、ppp项目: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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