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鹿辛南路(鸣鹿路—闫沟河)、真源大道(涡河桥—伯阳路)、卫真路(真源大道—辅仁大道)道路改建工程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受****的委托,就**县鹿辛南路(鸣鹿路—闫沟河)、真源大道(涡河桥—伯阳路)、卫真路(真源大道—辅仁大道)道路改建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鹿辛南路(鸣鹿路—闫沟河)、真源大道(涡河桥—伯阳路)、卫真路(真源大道—辅仁大道)道路改建工程项目
三、招标公告媒介:2018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27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和《****交易中心网》媒体上发布。
四、评审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21日下午14: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评审日期:2019年1月21日下午15:00分
评审地点:****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李彦辉、单培堂、穆琛元、宋小颖、丁一飞、谢丹、吴太峰
五、评审结果信息:
第一标段: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数量不足3家,该标段流标。
第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1814.95元
项目经理:李广华 证书编号:京111****33336
工期:21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06.65元
项目经理:陈博 证书编号:豫141****27446
工期:21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六、发布公示的媒介及公示日期:
公示期从2019年1月22日至2019年1月24日。
本次中标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和《****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由第二标段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八、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
地 址:**县紫气大道西段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4-****15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1号楼19层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1-****0001
监督单位: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4-****210
2019年1月22日
换一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