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介绍
项目编号:****
****北厂区高杆灯安装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委托****为招标代理机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谈判。
本项目内容:****北厂区高杆灯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以招标人为准。
建设地址:北厂区,计划工期30日历天(备注:工程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投标单位需充分考虑财务成本及材料涨跌风险)。
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现将本次谈判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投标人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2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
1.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投标截止日时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时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
1.4 投标人拟驻现场的安全专职管理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1.5报名附加条件:报名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与开标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要一致。如需更换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前2日提交书面资料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
注:如上述纸质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以**政务服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为准。
2. 招标文件的获取
2.1 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递交①企业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2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于2019年 4 月 19 日至2019年 4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到****报名,报名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2.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2.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9年 4 月 23 日17:00时。招标人将于2019年 4 月 23 日前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4 月 24 日9时00分,地点:********办公室一楼开标一室。
4.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市蒋堂镇** 代理人地址:**市李渔路1103****广场A座9楼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人:程林子
电话:0579-****0349 联系电话:0579-****0671 传真:0579-****6559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