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学校扩建项目综合楼及1#-5#宿舍楼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5月15日 5、采购日期:2019年6月6日 6、成交供应商名称:**** 7、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开发区**路22号 8、成交金额:494000元 9、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0、评审委员会名单:王建、杨兵、云文龙、张德华、赵跃 1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 地址:******住建委大楼 联系人:魏军军 联系方式:136****4083 1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省**海亮天御三栋一单元1601 联系人:左婷婷 联系电话:183****2186 13、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收费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14、公告期限:2019年6月6日至2019年6月10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住建委大楼、**省**海亮天御三栋一单元1601,联系电话:136****4083、183****218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财政局(地址:**桃花潭西路,联系人:卫先生,联系电话:0563-****062)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 **** 2019年6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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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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