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关于**市**区凤新街道莲云村尖边娘山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时间:2019.****.25 17:20:42 **省****于2019年7月26日10时至同年7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网址:http://sf.****.com/0768/03 ****法院页面:https://sf.****.com/court_list.htm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潮****公司租用的、**市**区****委员会所有的位于**市**区凤新街道莲云村尖边娘山土地使用权(租用期至2058年1月1日)和地上建筑物(没有办理产权登记);土地使用证编号:****;土地面积为:1872平方米;土地登记日期:2001年5月30日。说明:由于对象地上建筑尚未办理产权证,评估公司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当事人****公司铺面图记载数据测算得到的建筑面积数据约1483.8平方米。
评估价:****000元,起拍价:****800元, 保证金:300000元, 增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莲云村村民均可参与竞买。其他有意向参与竞买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需****委员会的同意,并于2019年 月 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给本院。同时,竞买人应在****村委会咨询承租的相关手续及应缴纳的相关费用。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9年7月18日自行看样(请提前联系)。联系电话:0768-****532(沈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土地出让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及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费、电费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竞得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缴纳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 ;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 账号:440********053012293 ; 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中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18)粤5102执809号拍卖款]。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www.****.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弘实资产评估房****公司弘评 (2019)第0349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 标的物咨询电话:0768-****532(沈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0768-****256。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2870。 联系地址:**市**区新洋路512****法院执行局。 详细信息可在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cn) 上查询。 ****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