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双福新区大溪河综合整治工程(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区双福新区大溪河综合整治工程(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19-06-27 09:00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9年6月27日—— 2019年7月1日)
项 目 名 称 | **区双福新区大溪河综合整治工程(二期)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 标 人 | **** | 联系电 话 | 023-****4116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023-****0958 | ||||||||
**区双福新区大溪河综合整治工程(二期)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集团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市****公司 | |||||||||
拟中标人 | **** | 中标金额 (万元) | 2186.702959 | |||||||
工商注册号 | 913********942640L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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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市******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23-****55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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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2019年6月27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2019年6月27日(单位公章) |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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