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法院关于拍卖**玉挂件(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公告时间:2019.****.15 14:37:09 **** 关于拍卖**玉挂件公告 ****将于2019年9月3日9时至2019年9月4日9时止(延时除外)在******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玉挂件。证书编号:G190****0033。尺寸(mm):66.7*45.7*22.5。议价:4286元。 起拍价:3000.2元,保证金:300元,增价幅度:30元。 注:可邮寄,运费到付。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请拨打咨询电话预约。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法院出具手续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方承担,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及其他不明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9月3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法院指定账户。特别注: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差价、网拍费用损失低于保证金的,剩余保证金用来清偿案件债务;重新拍卖的差价、网拍费用损失高于保证金的,保证金用来弥补差价及费用损失,不足部分,由原买受人补缴。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9年9月11日前缴纳,****银行付款,****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开户银行:****银行****分行****分理处,账号:150********00034672 )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85****0266 淘宝技术咨询:400-****-2870 ****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