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楼物业服务项目成交公告[中标公告] |
【信息日期:2019/08/22】 |
****学生宿舍楼物业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学生宿舍楼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9 年 8 月 15 日 采购日期: 2019 年 8 月 21 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市****商贸城C座1904室 成交金额:355115.93元/年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学生宿舍楼物业服务项目。服务期限:3年(1+1+1模式),服务质量:符合询价文件要求,项目经理:王桂芬。
评审委员会名单:王敏、郝志鹏、周复超 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文德路100号 联系人:邓主任 联系方式:133****107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中路房地产大厦二楼 项目负责人:赵新明 联系电话:185****2060 收费标准:按询价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2000元 公告期限: 2019 年 8 月 22 日至 2019 年 8 月 23 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中路房地产大厦二楼,联系电话:0558-****53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8-****038。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 2019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