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项目名称:****的矛盾纠纷调解服务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中介机构
四、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的矛盾纠纷调解服务项目 | 三 | 年 | 150 |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六、申请理由:
****人民法****中心根植基层,处在化解矛盾第一线,无论诉前还是诉中,都需要投入大量调解力量,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部署要求,开展全县范围内矛盾纠纷的“一站式”多元化解工作,需要采购专业的矛盾纠纷化解服务机构,该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
****是我县唯一一家矛盾化解服务机构,****目前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人民调解业务知识的200多名专职调解员,调解网络涵盖了我县各乡镇街道,村(社区)。
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本项目与****进行单一来源谈判。
七、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2、拟定供应商地址:**县武康街道休闲街172号
八、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张展忠 | 高工 | ******公司 |
应志军 | 中级 | ****学院 |
符德芳 | 中级 | ****医院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九、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鲍女士
联系电话:135****131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陆长江(项目负责人)、陈艳
联系电话:0572-****669
3.****管理部门名称:****财政局
联系人:周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2-****859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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