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应答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合法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应答人经营范围须覆盖本项目相关服务范围;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根据要求提供相应税率并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3、应答人需提供应答截止时间止有效的资质, 并至少具备以下任意一个资质: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4、应答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核发);
2.5、应答人须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参加应答前3年内无重大事故、犯罪记录(须提供承诺书);
2.6、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应答人至少需具备1个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装修项目同类业绩,且单个同类业绩须不少于300万元(以发票金额为准);应答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至少提供a、b两种方式中的一种:a、单项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以及结算发票;b、框架协议,提供协议关键页+相应的订单(或委托书)或结算审计单或合同结算书+结算发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