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2.1应答人须具有法人资格,或为依法登记的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对于未进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的,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应答人为非营利法人或特别法人的,应具有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提供相关许可证明。提供上述证件的扫描件/照片。
2.2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针对本项目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类似项目已开具的正规发票彩色扫描件/照片。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公司,与本项目其他应答供应商存在相同的自然人持股股东,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提供应答人关联关系等情况申报表,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人代表、股东信息等信息)的截屏扫描件/照片。
2.4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财产被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截止日起向前推算)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存在串标、骗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存在重**全生产事故的;在最近三年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应答资格的,被认定存在串通应答、骗取中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因违反采购人《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定》须禁止**的。2.不存在第五章评审办法第5.3.1.2条款规定的情形。
2.5资质条件:(1)应答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2)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6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备2017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个,类似项目是指:房屋维修改造或者房屋装修装饰类似项目,提供如下证明材料扫描件/照片,原件备查:
(1)比选文件中指的“框架协议”是为明确多次重复性采购的权利义务而签订的合同性文件,“订单”是从属于框架协议,为明确具体采购而签订的合同性文件。框架协议与其项下订单共同构成完整的合同。若无订单,可采用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替代订单。
(2)合同(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为准)签署日期应在2017年1月1日(含)之后。提供清晰的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照片,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有效结算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页;
(3)清晰的与上述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相对应的全量发票扫描件/照片,业绩金额统一以发票总金额为准;
(4)一个框架合同及对应的所有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算一个合同(未提供框架合同的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不计算业绩);
(5****公司****公司****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
(6)非框架(单项)合同及与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照片缺一不可,未提供非框架(单项)合同证明材料的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框架合同、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及与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照片缺一不可,未提供框架合同或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的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照片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
(7)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等业绩资料排序需与业绩列表顺序一致。应答人填报的业绩信息,如存在数据错误或数据重复、业绩信息与证明材料不匹配、证明材料缺漏、证明材料错乱排序等情况,****委员会准确评分。
(8)若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中涉及有非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请应答人将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金额从合同中摘录出来,并填写到《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中。未能区分应答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统计范围。
2.7应答人须提供材料证明:未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财产被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截止日起向前推算)未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其他企业认定存在串标、骗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存在重**全生产事故。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提供非联合体参与比选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转包承诺函,格式自拟
2.9其他要求: 无 。
以上资格要求所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比选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