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长征路7号2栋1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5月29日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下达函函号:**财采计【2020】841号;
2、项目编号:****;
3、项目名称:**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8万元;
6、最高限价:98万元;
7、采购内容:根据《****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自然**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19〕66号)精神,要求各地要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市**区(含市**、高新区、临空区)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达到《农用地定级规程》、《农用地估价规程》、《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规范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作为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证明材料);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a、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协会颁发有效的土地评估备案登记证书;b、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相关材料为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为证明材料);
2.****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惩戒对象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2日(**时间每天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7:00时,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2、地点:****(**市长征路7号2栋14楼)
3、方式:现场获取,报名成功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报名须由法人携带法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并带齐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登记证书;
4、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不符合报名资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5月29日15点00分(**时间)
2、地点:**市交通中路翡翠名都1栋1楼
3、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等磋商文件要求携带的有关资料全程参加报名和磋商活动,不得更换或缺席。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0年5月29日15点00分(**时间)
2、地点:**市交通中路翡翠名都1栋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询问和质疑
相关投标人对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和质疑。相关供应商质疑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一份书面质疑函(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2、信息发布的媒介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cn/)上发布。
3、****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策采购促****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址:**市长征路32号
联系人:饶清雄
电话:0712-****9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长征路7号
联系人:余荣
电话:134****23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荣
电 话:134****2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