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关于位于**市****社区家丰巷2号的房产...
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20日 10:46
****法院将于2020年12月22日10时起至2020年12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510,户名:****法院)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位于**市****社区家丰巷2号的房产的十分之三份额,现编地址:**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家丰巷2号,产权证号:****666、****982,证载建筑面积189.14平方米,土地面积73.24平方米;新测宗地图显示建筑面积178.66平方米,土地面积73.31平方米。涉案房地产地块属国有划拨用地,尚未验证换证,档案内无数字化测量的宗地图(或红线图),证载用地面积、建筑面积与现状宗地图显示面积有差异,存在违章建设的可能,买受人须先办理验证换证后方可办理转移登记;在转让过户时须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并依法缴纳土地出让金。根据《****政府关于印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及租金计收标准的通知》(佛府﹝2018﹞23号)规定,其土地出让金按土地市场价格的40%计收,其中土地市场价格按佛府﹝2018﹞23号文第三条第(二)、(三)项规定确定,即按照划拨性质土地公开交易成交价返算的出让土地成交价[返算公式为:(划拨性质房地产成交价-地上建筑物评估价值)/60%]与基准地价评估价、土地中介机构评估价对比,取价高者作为土地市场价格。以上所提供的土地出让金计算标准是**区现行执行标准,具体应以其办理相关手续时**区所执行的标准来核定。土地出让金金额以相关职能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具体请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该房屋在《陈村镇旧**(**)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规划为文化射死用地,按照《**区规划控制区私人住宅改、扩管理临时办法》及《关于陈村镇规划控制范围内私人住宅改、扩建问题的通知》,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私人住宅,若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属C级或以上(含C级)的危房且为自住用途的,可申请按原地原规模(按证载原有层数及建筑面积)进行重建。若人均住房居住面积少于40平方米的,则可按该房屋地址的户籍人数,准予按照40平方米/人的建筑面积进行改建。该房产暂无拆迁计划。现特别提示意向竞买人,本次司法拍卖为上述房产的十分之三份额,该房产不可以分割使用,在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后不予清场移交买受人,请意向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起拍价人民币141000元,保证金人民币28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1000元及其倍数。
注:
(一)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待办妥解除查封、注销他项权证等手续后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签收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此过程大约需20个工作日。
(二)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并联系承办人交接拍卖财产(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买公告第六项),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三)受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的影响,无法确认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和抵押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已一一收悉《拍卖事项告知书》。本院依据《****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进行公示。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与竞买房地产的竞买人需具备当地房地产限购区域内现行房地产购买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京东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京东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在报名前共****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共同出资参与拍卖申请和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两个工作日预约办理,预约电话:180****0556)
(三)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委托竞买人及受****办理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两个工作日预约办理,预约电话:180****0556)。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最迟于拍卖开始前****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特别提示
(一)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二)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三)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迁入户口、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对成交标的办理过户手续所应缴的相应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出让金、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款滞纳金)及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按二手房交易方式计征税费,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四)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2018年至2020年10月,本院已对91名扰乱网络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买受人予以罚款。对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本院移送强制执行,并依法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进行信用惩戒。请竞买人谨慎决定竞买行为。
(七)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地产,买受人须在拍卖成****村委会出具的买受人系本村村民的证明、股权证复印件提交至广****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市**区大良街道**路25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执行依据法律文书编号:(2008)****
执行案号:(2019)粤0606执恢778号
承办人电话:0757- ****1536
看样集中地点:不交吉拍卖,自行看样
集中看样时间:不交吉拍卖,自行看样
七、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锁定****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2021年1月2****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法院,开户银行:****银行****公司顺**晖支行;账号:444********029********70766)。
八、司法拍卖因拍卖财产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九、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小组联系电话:180****0556
网拍监督邮箱:fy_ssxf@shunde.****.cn
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专线:400-****-3020
竞拍流程指引: https://sale.****.com/act/tgQsYL2XZUlNwED4.html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cn/
**法院执行网:http://sdfyzxw.****.cn/
****小组地址:**市**区大良街道**路25****法院执行局
**区司法拍卖税种计算公式汇总表 (仅供参考。) |
制表日期:2018年7月9日
原权属人身份 | 房产性质 | 税种 | 税率及征免情形 | ||||||||||
自然人
| 住宅 | 增值税(购买) | <2年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 | |||||||||
≥2年 | 免征 | ||||||||||||
增值税(自建) |
| 免征 | |||||||||||
城建税 | 增值税实缴税额*7% | ||||||||||||
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实缴税额*3% | ||||||||||||
地方教育附加 | 增值税实缴税额*2% | ||||||||||||
个人所得税 | <5年或≥5年但不属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 能提供原值凭证准确计算所得额 | 转让所得*20% | ||||||||||
不能提供原值凭证无法准确计算所得额 | 买卖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2% | |||||||||||
拍卖 | 拍卖成交价格*3% | ||||||||||||
≥5年且属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 免征 | ||||||||||||
土地增值税 | 免征 | ||||||||||||
印花税 | 免征 | ||||||||||||
契税 | 契税基本税率是3%;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 ||||||||||||
非住宅 | 增值税 | 能提供购买发票/契税完税凭证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入发票价格或契税计税依据)*5% | ||||||||||
不能提供购买发票的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 | ||||||||||||
城建税 | 增值税实缴税额*7% | ||||||||||||
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实缴税额*3% | ||||||||||||
地方教育附加 | 增值税实缴税额*2% | ||||||||||||
个人所得税 | 能提供原值凭证准确计算所得额 | 转让所得*20% | |||||||||||
不能提供原值凭证无法准确计算所得额 | 买卖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2% | |||||||||||
拍卖 | 拍卖成交价格*3% | ||||||||||||
土地增值税 | 按规定可以查实征收的,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查实征收 | ||||||||||||
按规定无法查实而需要核定征收的,按其转让收入全额核定征收,征收率为:普通住宅5%,其他6%。 | |||||||||||||
印花税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0.05% | ||||||||||||
契税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3% | ||||||||||||
非自然人 | 住宅/非住宅 | 增值税 |
项目类型
| 计税方法 | 不动产所在地房产交易窗口预缴 | ****机关纳税申报 | |||||||
非自建 | 小规模纳税人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入发票价格或契税计税依据)*5%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已预缴税款 | ||||||||||
一般纳税人
| 2016年4月30日以前项目(简易计税)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购入发票价格或契税计税依据)*5%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已预缴税款 | ||||||||||
2016年4月30日以前项目(一般计税)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0%-当期进项税额-已预缴税款 | ||||||||||||
2016年4月30日以后项目(一般计税)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0%-当期进项税额-已预缴税款 | ||||||||||||
自建 | 小规模纳税人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已预缴税款 | ||||||||||
一般纳税人 | 2016年4月30日以前项目(简易计税)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5%-已预缴税款 | ||||||||||
2016年4月30日以前项目(一般计税)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0%-当期进项税额-已预缴税款 | ||||||||||||
2016年4月30日以后项目(一般计税)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0%-当期进项税额-已预缴税款 | ||||||||||||
城建税 | 增值税实缴税额*7% | ||||||||||||
教育费附加 | 增值税实缴税额*3% | ||||||||||||
地方教育附加 | 增值税实缴税额*2% | ||||||||||||
企业所得税 | 原企业属查账征收 | 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自行申报 | |||||||||||
原企业属核定征收 | |||||||||||||
原企业属非正常户/注销户/下落不明户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0%*25% | ||||||||||||
土地增值税 | 按规定可以查实征收的,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查实征收 | ||||||||||||
按规定无法查实而需要核定征收的,按其转让收入全额核定征收,征收率为:普通住宅5%,其他6%。 | |||||||||||||
印花税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0.05% | ||||||||||||
契税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3% | ||||||||||||
注: 1.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不含税销售额。 2、本资料征税规定以现行政策为依据,如有变更,请以最新规定为准。 | |||||||||||||
- 拍卖尚未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