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7 10:10:39]
****住院楼住院楼标识标牌采购安装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住院楼住院楼标识标牌采购安装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经济开发区**大道北侧凤锦路9号
中标金额:34129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形象立牌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4600*1000*280,定制 数量:1套 单价:145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善胜、张惕生、邱东红、吴智斌、符少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市公共**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政府性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付费参考标准》执行。
金额:409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废标单位:**市一****公司****公司,废标原因:无独立法人资格。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政务区天鹅湖路121****花园5幢601-602室,联系电话:185****920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
4、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市
联系方式:159****1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市政务区天鹅湖路121****花园5幢601-602室
联系方式:185****92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炀
电 话:185****920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详见附件
2.中小企业承诺函:详见附件
3.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