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品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单位:
原招标文件
10.1.1 | 类似工程业绩 | 3.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①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②跨度:18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类似业绩,(该信息应当在**省智慧住建云—**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信息,查询不到,视为不符合此项要求)。 (2)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提出要求,并符合以下规定:①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原则上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50%[四舍五入取整数,下同] ②项目管理机构评审的类似工程业绩,原则上为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70%。其中: 房屋建筑工程,采用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指标中的 1-2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道路长度或面积、桥梁面积或跨度或结构、管道直径或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污水垃圾处理能力以及单项合同额等指标中的1-2 项)。 4.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 (1)考核期限:1080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2)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任一考核依据上标明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超过一个的,仅对排序第一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计分。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省智慧住建云—**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上述规定,以及类似工程业绩考核依据未标明项目经理或者技术负责人的,涉及投标人资格条件时,应当认定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涉及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时,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予计分。 |
现变更为
10.1.1 | 类似工程业绩 | 3.类似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①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②跨度:5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类似业绩。 (2)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提出要求,并符合以下规定:①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原则上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50%[四舍五入取整数,下同] ②项目管理机构评审的类似工程业绩,原则上为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70%。其中: 房屋建筑工程,采用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指标中的 1-2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道路长度或面积、桥梁面积或跨度或结构、管道直径或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污水垃圾处理能力以及单项合同额等指标中的1-2 项)。 4.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 (1)考核期限:1080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2)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任一考核依据上标明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超过一个的,仅对排序第一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计分。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省智慧住建云—**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上述规定,以及类似工程业绩考核依据未标明项目经理或者技术负责人的,涉及投标人资格条件时,应当认定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涉及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时,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予计分。 |
补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单位根据本澄清答疑做好投标准备。
招标人:****
****公司:****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