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人民医院提标改造建设项目乐至县人民医院提标改造建设项目比选更正公告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个人业绩须是**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业绩。(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名);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申请人单位工作满12个月以上,并应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12个月养老保险证明;以上原件备查)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在资格审核阶段,比选人应将该申请文件作不通过资格审核处理;比选结果公示确定后发现,比选人或招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选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2、中选单位须保证在招标活动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或1名专职技术人员随时能出场开展工作 ;3、类似项目个人业绩资料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2.1、2.6、2.7、2.8、2.9、2.10条文要求提供**省国家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的相关完整一致的证明材料,项目的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之和为准,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并经查实后将报有关部门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5进行处理;4、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5、申请人需提供《**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和所配备人员注册在本单位网络查询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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