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受****的委托对****窑尾袋收尘器颗粒物超低排放大修改造项目进行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并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窑尾袋收尘器颗粒物超低排放大修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
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豫鹤同力窑尾袋收尘器颗粒物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勘察、设计、结构、性能、设备和配件的供货、安装和试验等。
4.施工地点:****厂区内。
5.工期:60天(现场停产施工20天)。
6.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7.质保期:一年,滤袋质保期三年。
8.安全生产目标:安全零事故。
9.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 已落实。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建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5000吨熟料生产线窑尾收尘器或窑头收尘器提标改造10mg/Nm3以下项目。
4.****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审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算)。
5.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和安全体系ISO45001认证证书。
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n/)”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企业。(最终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7.****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处罚期限内(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8.安全责任要求:成交人承诺在施工期间对所发生的人身等所有安全事故及相应费用承担经济责任。(必须为进厂工作人员足额购买工伤保险或单人赔偿额度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注:本次招标,投标单位需到招标单位实地踏勘,并取得招标单位出具的踏勘证明,并作为投标文件的附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电子注册
1.本项目通过**招采网(http://www.****.com/)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
2.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招采网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9日18:00前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通过的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按照“**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参加投标活动;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通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系统缴纳;
3.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见**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是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6月28日9时30分,逾期提交或未在指定载体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4.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项目,投标人可登录“**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活动,无需到开标现场;
5.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及时登录“**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文件的具体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解密的,招标人不予接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春雷南路
联 系 人:杨立志 电 话:0392-****888
技术交底:何永宪 电 话:0392-****007
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葛先生 卞女士
电话:0371-****0130
地 址:**市农业路东29号海特大厦5楼
监督部门:****党群纪检部
联系方式:温女士 电话:0392-****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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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