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外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外道路工程 已由 ****审批局 以 石行审投资核字【2019】17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30%,银行贷款70%,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厂区外道路工程,位于**市行**只里乡东秀村,西起现L90省道,终点止于K1+354.541处。道路红线宽7m,为**道路,本标段长度为1354.34m,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工程。2.1.2 建设规模:场外道路断面型式为两幅路型式,标准段为双向二车道,道路红线宽7m,为乡村道路,设计速度40km/h。标准段道路断面:0.5m(土路肩)+3m(机动车道)+3m(机动车道)+0.5m(土路肩)。2.1.3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2.1.4 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3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结果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6-03 09:00至2021-06-11 17:00(**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但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06-2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com)”递交已固化并且使用单位CA加密的GEF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行**只里乡执阳村**** | 地址: | **市西****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杨钧、张建朝 | 联系人: | 樊鹏飞 、王卫秀 |
电话: | 0311-****9979 | 电话: | 0311-****886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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