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螺溪镇(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螺溪镇(一标段)****改革局以**发改[2020]32号文和[2020]19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专项债券等资金解决,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县螺溪镇。 2.2 工程规模与招标范围:①民房外立面整治工程-外立面涂料墙面约97938.75m2、瓦屋面约 10547m2;②环境整治工程-景观提升总面积约为 37285平方米,包括五个景观节点:****广场景观节点 12802 平方米,沥背村村口空间景观节点267平方米,欧田村路旁游园景观节点3112平方米,****广场景观节点 510 平方米,书村亲水步道 314 平方米,以及螺溪镇欧田村-各安村路侧绿化 20280 平方米,正大村路侧排水沟增加盖板 500米,全线沿河增设栏杆约 8740 米;③道路工程-****卫生所****政府段 K0+000~K0+479);④污水工程-螺溪镇 9 个自然村(各安圩、莲塘村、六村、七村、山下村、仔坝村、水口村、坑尾村和五村)的生活污****处理站的建设,其中 HDPE 污水管 De400 约 4780 米、HDPE 污水管De315 约 4065 米、Φ700 检查井约 374 座、30m3/d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8 座、50m3/d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1 座等。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2.3 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最高限价为****7367.61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2.6 资金来源:县财政统筹专项债券等资金解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提供2018年-2020年的财务状况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且企业财务经营状况良好,财产没有出现被接管、冻结或破产****公司,则提供近年度财务相关资料即可)。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申请人承担。(提供声明函) 3.4 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5 专职安全员要求:拟任本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 3.6 本项目施工的其他人员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工程师不少于1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不少于1人。 以上所要求的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若同一单位具有多项资质出现一人多证的只按一人计), 不得兼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除职称证书外)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提供以上相关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开标前连续近3个月(不含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4日开始,从**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n/sw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5.2 为响应“关于提前填写《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的通知”投标人须提前下载《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填写,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交易中心完成投标人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交易中心平台-项目响应方登录注册-企业预注册-注册成功。 5.3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登记时间内,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的要求及结合投标人自身的实际情况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并由各投标人统一装袋列明备查原件清单(备查原件清单格式可参考本招标公告附件一),在进入评****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将同时通知各投标人并按各投标人提交的备查原件清单的目录各项材料原件一并退还各投标人。 6、答疑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6.1、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提出异议的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的邮箱(****@126.com),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21年7月1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交易中心****中心****中心左侧办公大楼四楼)。 6.3、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县螺溪镇日角圩 联 系 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660-****00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镇**大道银华**16号二楼202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660-****111
2021年6月4日 附件一
备查原件清单 项目名称:
注:1、本表一式两份,所有原件须全本复印并加盖公章(合同协议书提供关键页),若出现字迹模糊,缺页,导致不能认定者,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本表须打印在A4纸质上,也可另增页打印。 附件二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
填写说明:如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资格的应填写注册证号,没有要求注册资格的可填写资格证书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