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公建民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6-04
项目编号: ****
****受****的委托,****中心公建民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中心位于**市玉潭街道新山路116号(八一山)。****中心项目由****投资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8899.7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2700万元,省市资金800万元,政府专项债7500万元。
**7层养老公寓2栋,设置床位498个,项目总用地面积14485.47 ㎡(合 21.73 亩),其中1#栋养老公寓,地上7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19650.39㎡(含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924.48㎡);2#栋养老公寓,地上7层,建筑面积6002.29㎡,总建筑面积25653㎡。
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为激活公办养老机构活力、提升服务效能,充分利用好项目**,减少财政投入,****中心实行“公建民营”模式,除兜底保障型床位198张以外,其余300张床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运营机构进行运营。
二、招标范围
****政府授权********集团)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项目运营方,并与运营方签订《租赁运营协议》,****中心项目共设置498个床位,其中政府提供不低于198个床位供孤残儿童、特困对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孤残儿童和扶养人的老年人、需要集中供养的优抚对象(专门设置单独区域)等民政、退役军人部门认定的对象,确保这部分弱势群体的服务需求得以满足,其余300个床位以市场化运营接受其他对象入住。由运营方负责本项目300个床社会化运营必要的装修改造、弱电部分、可移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设备、家具、电器、智能信息化管理系统等)的购置、安装、调试,并运营维护本项目,运营方向招标人支付项目租金,租赁期限为5年。运营期满后,运营方根据签订的《租赁运营协议》依规有序退出。
三、**模式
详见“第三章 招标需求”、“第四章 租赁运营协议”内容。
四、招标底价
投标人所报第一年初始租金不得低于241.33万元/年(租金每三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基数为上一年度缴纳额度,调增比例为5%),否则认定为废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提供2020****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等所有内容)。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应提供。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联合体投标要求: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个。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以及合同款项支付具体规定。除联合体协议、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以外,其他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对联合体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7)在国家企业信用系统中有不良记录的企业,禁止参加与本项目投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招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划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9)其他说明。
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所有涉及近三个月的指2021年2月至2021年4月。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无
六、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6月4日起(**时间,下同)在**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1年6月16日(含)17时00分前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qq.com邮箱(应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3、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七、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元)。
2、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银行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账户名:****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公司**潇湘支行
账 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 00266
3、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
4、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提供的****银行进账单。
5、对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6、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进帐单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中心公建民营项目”字样)
7、以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持牌金****公司开具)
⑴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保函的,****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
⑵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公司保函 □****公司保函);
⑶保函填写的受益人和投标人的全称,应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
⑷保函有效期起始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⑸投标人应将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或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6)投标人和保函开立人对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7)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八、资格资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九、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时间:2021年6月25日9 时00 分(**时间)
地址:****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市**区岳华路279号)。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和公告期限
**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s://fwpt.****.cn/)
2021年6月4日17:00至2021年6月11日17:00
十二、行政监管部门
****事务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31-****0356
十三、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招标人:****
地 址:**市**大道168号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138****737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359号财汇立方人保大厦16楼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731-****2616 189****6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