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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滦公共告字****
****政府批准,****交易中心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下列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具体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其他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 | 起始价 |
[2021] 2 号 | **县巴克什营镇缸房村 | 32852 平方米 | 商业用地 | 1 、容积率: ≤0.8 2 、绿地率:≥25% 3 、建筑高度 :≤24米 4 、建筑密度:≤35% | 详见规划条件(滦建 [2021] 12号) | 40 年 | 4446 万元 | 4446 万元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取有底价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3月1日到****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3月1日到****向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纳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16时00****银行机打客户回执单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1年3月1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年3月2日09时30分****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1. 本次拍卖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在将在**日报及有关媒体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2. 其他事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该地块的土地出让契税、印花税、拍卖佣金等其他相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承担。竞得人需在**县注册具****公司对竞得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县纳税。
3.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进行标的物的展示,申请人可与****联系踏勘,也可自行踏勘。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区槐安西路88号)
联系人:马常青 联系电话:189****6563
开户单位:****中心
开 户 行:****银行****营业部
银行帐 号:535********0074543(汇款用途请注明“XXX地块竞买保证金”字样)。
****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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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