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1-1467]惠州市白花河防洪排涝治理工程金属结构设备项目
发布时间:2021-06-05 00:00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市白花河防洪排涝治理工程金属结构设备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06-05 00:00 至 2021-06-07 23:59止),具体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主)****(成)**市****公司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132****9186
联系地址:**市**县白花镇坦塘项目部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水利局
联系地址:**省**市**县城人民路21号
联系电话:0752-****055
**市白花河防洪排涝治理工程金属结构设备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06-05 00:00 至 2021-06-07 23:59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公司 | **市金****公司 |
下浮率(%) | 8.6 | 12.88 | 10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主)****(成)**市****公司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132****9186
联系地址:**市**县白花镇坦塘项目部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水利局
联系地址:**省**市**县城人民路21号
联系电话:0752-****055
招标人名称:(主)****(成)**市****公司
日期:2021年06月05日
日期:2021年06月05日
附件: | 1.(公示)评标报告-**白花河金属结构设备.pdf 2.中标候选人公示及附件-**白花河金属结构设备.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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