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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中心提升改造工程(搬迁)项目(****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以岚综实项目审批[2021]42号批准建设,****合实验区****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负担,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合实验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社区****中心一层局部区域、四层、五层、六层进行改造,并**门卫及大门约18.07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疾控中心提升改造工程(搬迁)项目施工,****中心的装修工程及**门卫及大门,包含冷库、办公用房以及实验用房的装修及配套的电气和照明、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及信息化安装工程、设备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招标项目单项合同额小于1000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招标项目为单体建筑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2021年9月30日完成P2负压实验室安装工程;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达到生物安全P2级实验室相关建设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及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包含P2负压实验室安装工程业绩。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若投标人为“**工程建设企业”须具备乙等资质综合营造业资质;②若投标人为“**营造业企业”,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经备案或职业资格采信的人员,具体以岚综管综[2019]200号文要求为准;③投标时,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④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⑤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 ⑥《****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登记情况的通报》(闽发改重产〔2020〕81号)投标人业绩信誉被评价登记为C级(信誉不良)的单位在文件发布之日起一年内,业绩信誉被评价登记为D级(严重失信)的单位在文件发布之日起两年内,拒绝其参加投标;⑦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若采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 月 日 9 时00分00秒至2020年 月 日 17时 30 分 00 ****合实验区公共**统一平台(http://ptggzy.****.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广联达电子招标书编制工具 7.6.1006.169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8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以银行保函(从投标人****银行开具)形式(含电子投标保函)提交;③投标人为**营造业企业的,可以企业****合实验区备案机构负责人的名义提交,企业法人或备****银行账户转账方式视同于从本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提交,同时,**营造业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另附上法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备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 月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合实验区公共**统一平台(http://pt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合实验区公共**统一平台(http://ptggzy.****.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合实验区北厝镇金井二路台创园14号楼三层,邮编:3504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616 ,传真:/
联系人: 任工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合实验区****中心5#楼22****办公室),邮编:350400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 0591-****0010 ,传真:/
联系人: 廖木林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合实验区公共**统一平台
网址:****合实验区公共**统一平台(http://ptggzy.****.cn/)
联系电话:0591-****542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合实验区公共**交易监管办
地址:****合实验区****中心7#楼405室
联系电话:0591-****3826
****中心名称:****合实验区****中心
地址:****合实验区****中心7#****中心4层
联系电话:0591-****5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