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1年南粤古驿道绿化提升(镇隆八坊—北界天**,北界长旺垌—东镇北逻)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旧水泥厂开发小区兴华南街19号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9日 09时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2021年南粤古驿道绿化提升(镇隆八坊—北界天**,北界长旺垌—东镇北逻)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490,822.6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市2021年南粤古驿道绿化提升(镇隆八坊—北界天**,北界长旺垌—东镇北逻)建设项目(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4,936,171.44元
1-1 | 造林服务 | **市2021年南粤古驿道绿化提升(镇隆八坊—北界天**,北界长旺垌—东镇北逻)建设项目(包1) | 1(段)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生效日起,至2021年11月底前完成验收。
合同包2(**市2021年南粤古驿道绿化提升(镇隆八坊—北界天**,北界长旺垌—东镇北逻)建设项目(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4,554,651.24元
2-1 | 造林服务 | **市2021年南粤古驿道绿化提升(镇隆八坊—北界天**,北界长旺垌—东镇北逻)建设项目(包2) | 1(段)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生效日起,至2021年11月底前完成验收。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最近三个月内2021年2月至4月的相关缴费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1)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2019、2020年度财务报表)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以便核查;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 ****政府采购网(http://www.****.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本项目适用的扶持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市2021年南粤古驿道绿化提升(镇隆八坊—北界天**,北界长旺垌—东镇北逻)建设项目 )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公司的授权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我方已经依法缴纳了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提供最近三个月内2021年2月至4月的相关缴费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2020两年的财务报表);
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公司或法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因涉****机关立案调查;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以便核查;
6)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7)投标人须具备丙级或以上的造林工程施工资质;
8)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证书,并提供满近3个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购买社保证明;
9)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但以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投标人须按招标公告“必须由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7日至2021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旧水泥厂开发小区兴华南街19号3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06月29日 09时30分00秒(**时间)
地点:**市旧水泥厂开发小区兴华南街19号3楼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地点:**市旧水泥厂开发小区兴华南街19号3楼
必须由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
5、项目负责人林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证书;
6、社保部门出具的项目负责人满近3个月的由投标单位购买社保证明及身份证;
*以上资料1、2为原件,3、4、5、6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企业资质证书除外)。
(备注:1、以上要求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的证照,原件经报名现场核验无误后当场退还;所有要求单独提交原件的文件及所有复印件留存备查;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报名单位法人公章。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合格资料的投标人,恕不接受其报名。
2、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响应投标人****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省**市**市人民路70号
联系方式:0668-****965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旧水泥厂开发小区兴华南街19号3楼
联系方式:0668-****36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保国
电 话:136****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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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