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1年非标融资产品服务商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一名成交供应商名称:****
第一名成交供应商地址:**市**区双**南里二区甲1号4幢楼房一层105
第一名成交费率:4‰/年
第二名成交供应商名称:宝****公司
第二名成交供应商地址:**省**市****花园北组团15幢办公11室
第二名成交费率:3.5‰/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文俊、曹黎明、陈久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金额:945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财政局四楼、**市**大道诚信大厦1807-1808室,联系电话:0563-****090、183****755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财政局四楼
联系方式:程女士、0563-****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诚信大厦1808室
联系方式:孙工、183****7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女士、孙工
电话:0563-****090、183****7558
项目监管部门:****内审部
地 址:****财政局4楼
电话:0563-****086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信息及服务要求
3.磋商记录及最后报价书
4.中小企业声明函
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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