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和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决定要求听证。
地址:****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8****环境局。
传真:0512-****0899
邮编:215028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评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审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1 | ****年生产吸塑托盘300万件,中空板内衬30万套**项目 | ****园区胜浦澄浦路11号C栋厂房 | **** | **玖清****公司 | 建成后年产吸塑托盘300万件,中空板内衬30万套 | 建设单位于2021年4月19日~2021年4月20日在(点击链接****园区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网站上对本项目进行了全本公示,在环保公告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项目建设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严格做到“三同时”。 | 1、项目生活污水及循环冷却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达标处理,最终排入吴淞江。 2、项目吸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 3、项目主要噪声源经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4、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临时存放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 余工 0512-****0899 yyy@si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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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