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房屋出租公告
(****)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明细表》
项目编号 | 房屋地址 | 出租面积(m2) | 年评估价值 (万元) | 租期(年) | 年租金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挂牌 底价 (万元) | 竞价 阶梯 (万元) |
备注 | |
名称 | 地址 | |||||||||
标的1 | **** | **县****广场商服5号楼1层12室商业用房 | 126.8 | 3.5 | 2 | 3.5 | 0.4 | 3.5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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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权益方:****民政局****中心
2.交易行为批准方:此次房屋出租经 2021年3月19日市民政局领导班子会议决策批准,已经鹤****办公室批准备案。
3.资产评估情况:经****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鹤恒评字(2021)第027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1年6月3日为评估基准日,年租金评估价值为3.5万元。
4、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5、本次交易项目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人(原租户)需按照公告规定的程序进行项目报名、缴纳保证金、参与网络竞价,否则不享受优先承租权。
具体行权规则如下:优先承租人(原承租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可以“跟价”或“加价”,即报价等于或高于最近一次出价(非优先权人报价只能高于最近一次出价)。如果最终报价相同则原承租户为本项目竞得人;如原承租户未取得本项目租赁权,出租方应保证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资产交予新承租人。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三、交易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省公共**统一认证平台(http://1.58.****.11:8605/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到“**公共**交易网” http://1.58.****.11:8605/“线上培训”和“服务指南”中下载《**省公共**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省公共**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和《**省公共**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自行学习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的竞价等相关事宜。
(三)意向竞买人登陆“**省公共**统一认证平台”,选择“**省公共**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以下原件扫描件:
(1)申请书(受让申请书、承诺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公告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以下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1)申请书(受让申请书、承诺书、法人单位信息表)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4)公告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项目时间安排
(一)标的公告时间(报名时间):
2021年6月9日9时至2021年6月30日16时
(二)意向竞买人按省平台步骤操作,提交《竞买申请书》,报名成功后,1-2天内由权益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平台中选择“****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意向竞买人须在2021年7月2日9时前将竞买保****公司****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间则报名无效)。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三)标的自由竞价时间:
2021年7月1日9 时30分至2021年7月7日9时30分;
(四)标的延时竞价时间:
2021年7月7日9时30分
五、报价规则
1.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为竞价阶梯的整数倍。
4.意向竞买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1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5.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6.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7.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8.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300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竞得人必须在2021年 7月12日15时前到****交易中心签署《竞价结果确认单》,同时领取《成交结果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自然人不能委托他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结果确认书》对权益方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中心申请,省平台审核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在合同签订后,竞得方按合同规定将价款转给权益方,权益方****中心存档,由我中心申请退还报名保证金,****中心以不计息的方式退还竞得方。
七、其它需要公告内容
(一)租期 2年,合同一次性签订,租金1年1付。
(二)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内的物业费、取暖费。承租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水、电、各种税费等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承租方需保证安全用电、安全防火。
八、注意事项
(一)意向竞买人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现场查验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意向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需在约定时间、地点签署《竞价结果确认单》并领取《成交结果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自然人不能委托他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结果确认书》对权益方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挂牌结果或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 意向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 竞得人拒绝签订《竞价结果确认单》;
2. 竞得人逾期领取《成交结果确认书》;
3. 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权益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4. 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5. 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资产权益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转让涉及的税费由 竞得人 负责承担。
(六)租期2年整,另加前期装修1个月。
(七)自签订合同起满1个月,为前期装修期不收取租金,自签订合同后租金需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一次性支付,视为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1万元与第一年租金一并交齐。
****民政局****中心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注: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价款,不能存现金,竞得人为自然人的,****银行卡;竞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用其对公账户。
九、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如意向竞买人需到现场勘查标的的,可向资产权益方预约咨询。
联系人:李振鲲 联系电话:157****4567
标的物查看地点:**县****广场商服5号楼1层12室商业用房
(二****交易中心:
联系人:袁淑梅
联系电话:0468-****836
(三)****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咨询1:0451-****0799 咨询2:0451-****0712
咨询3:0451-****0736 咨询4:0451-****0711
咨询5:0451-****0796 技术支持电话:****980000
十、质疑相关事项
意向竞买人对挂牌出租标的存在疑问或质疑的,须在公告期起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中心提交书面质疑材料,中心通知资产权益方,资产权益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意向竞买人提交超过时限的,中心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