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场排危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处理场排危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局****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犍发改项目审【 2021】3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县玉津镇凯旋村。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按《****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等技术标准和规范,对约67.2亩的垃圾堆体进行全面削坡整形、铺设防渗膜,安装气体收集和导排设施,开展渗滤液处理系统提升改造,包括垃圾堆体、导气系统、库区边坡防渗系统、场区雨污分流系统、渗滤液储存处理系统的修护整治,其中雨污分流系统主要包含环场截洪沟修整和膜覆盖,渗滤液储存处理系统主要包含调****处理站提标扩建。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含初勘、详勘、测量等)、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预算编制、招标清单编制、核定备案等全过程所有工作)、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9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②勘察单位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④设计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0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6 月 10 日00时00分至2021年 6 月15日23时59分开始登录乐****服务中心(http://www.****.cn/)"交易平台入口"通过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7 月 2 日9时30分,地点为:乐****服务中心******区**路西段607号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乐****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址: **县玉津镇****段52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833-****22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蜀西路52****中心3栋407
联 系 人:蔡老师
电 话:028-****9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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