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人:**市裕丰电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项目名称:****2021年用户工程施工分包框架(第二次采购)。
3.项目地点:**市。
4.采购项目编号:****。
5.概算金额:450 万元,概算金额是采购人针对本分包采购项目的预测量,仅提供给投标人作参考,最终实际工程分包的量以建设单位下达的工程实施任务为准,采购人不对实际中标人获得的分包量进行承诺。
6.项目类别:二类。
7.采购方式:框架采购、公开询价。
8.框架结果有效期: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计算,1年内有效。
9.采购结果适用范围:****本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中标的用户工程。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90天(日历日)内有效。
12.采购承办部门:****经营部。
13.采购代理机构:****。
序号 | 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 | 概算金额 (万元) | 最高投标费率(%) |
1 | ****2021年用户工程施工分包框架(第二次采购) | 标段1:用户工程劳务分包 | 450 | 86% |
1. 标段划分:本次询价采购项目分为1个标段。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确因分包人同时接受承包人下达的开工项目多,无法按计划工期完成任务的情况下,经承包人书面同意批准后(附《工程实施审批表》),承包人可安排有效期内不低于本项目分包人资质的其他分包人承接标段范围内的分包业务,但在承包人批准的项目不超过总项目数量的10%。
2.分包范围:最终工程分包的内容以项目发包单位下达的实施任务为准。
3.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要求:
(1)应按承包人的进度计划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和计划报审并做好相应的隐蔽工程签证和评级。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负责人、现场施工负责人要在现场参与工程全过程施工管理,包括:项目部的配置、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的编制、青赔协调处理、工程验收等与施工相关的全部事项。分包的工程施工质量按国家、南方电网、****公司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验收规范,实现达标投产,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合格 等级。
(2)施工前应有经承包人审定的具体的施工安全措施及技术保障措施,遵守电力行业有关法规及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并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负全责,对违反《**市裕丰电力合伙企业安全检查与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杜绝类、严禁类、违章类、规范类违章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4.施工工期:工程施工必须根据建设单位的进度安排开展,每进行一项工作都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并经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具备开工条件起5日内开工。
5.分包方式: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对确认的工程量进行包工、部分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分包人必须按《****公司基建项目分包管理业务指导书》规定要求实施,禁止将工程违规转包、****公司挂靠管理。
6.报价方式:采用总价暂定,固定费率的形式报价,结算时以费率为准,最高投标费率见上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费率,低于工程成本费率的投标应提供成本分析报告,否则投标将被否决。分包报价费率低于60%的投标人应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投标报价为全费用报价,包括为完成该项目按工程造价费用构成的全部费用及一定范围的风险费用等。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管理、临时设施、移交前的维护、利润、税金、包干预备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具体以工程承包人委托任务应包含的费用为准。
7.结算、付款方式:
以建设单位通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第三方的定案造价及分包人确认完成的实际工作量为依据,结算金额=确认完成的工作量结算金额(财审/定案金额)*中标费率。
根据实际工作进度,分包人向承包人申请报酬,经双方确认后,按审批金额支付:
(1)当完成任务的50%时,可按进度结算金额申请支付50%进度款;
(2)当完成任务的100%时,可按进度结算金额申请支付80%进度款;
(3)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第三方定案(如有必要),可按合同约定申请支付95%竣工结算款;
(4)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按主合同约定)到期无息退还。
分包人每次申请工程款,应扣除前期已支付的工程款,并开具与主合同约定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通用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发给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投标的类别。。
2.未被****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未被中国****公司范围内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6.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
7.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
标段1: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省公司电网基建工程分包管理指引要求)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五级及以上许可。
4.必须是通过**市裕丰电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审核备案的入库的合格承包商。
5.****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进行登记备案,且备案的承接分包工程范围涵盖标段分包内容。
本采购****公司基建项目劳务/专业分包合同范本,采购人与本项目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不得作实质性修改,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确认合同文本和条款,若参加投标则默认为投标人同意本项目合同文本及条款的约定。
本采购项目的中标单位需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按中华人民共****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534号文规定的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计收。
1.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按规定标准的50%计收。
2.代理服务费的按实际工程分包结算金额为计算基数计收,签订合同后先按本采购项目的概算金额60%预收,在采购结果有效期结束后按工程分包实际金额结算计收,多还少补。
3.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完成后的30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当卖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买方有权委托本项目合同的甲方在本采购项目的支付款中直接扣除,或以卖方与买方的其他合同的价款进行抵销。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n )实施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2021年6月16日前报名和下载加盖公章的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6月21日15时00分00秒的截止投标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在采购平台完成报名、文件下载、投标等业务。注册登记业务需2至5个工作日,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供应商注册登记、投标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操作,详见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n )供应商注册的相关规定,咨询电话:****100100-转4。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要求的进行编制,并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扫描件和填报价格,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需将投标文件的原件寄给采购人。未按要求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16日。
投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2021年6月17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21日15时00分00。
开标时间:2021年6月21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市**区江边路39号,****1楼评标室。
开标邀请:邀请所有投标人到现场参与开标会,投标人未参加现场开标会的,采购人视为投标人同意开标结果。
采购公告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n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发布。
1. 采购承办人:谢灵辉。
2. 联系电话:138****1680。
3. 采购服务机构联系人:张工。
4. 联系电话:0753-****293。
1. 异议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1.1 受理机构:**市****经营部
1.2 地址:**省**市**区江边路39号
1.3 邮编:514021
1.4 联系人:张工
1.5 联系电话:0753-****293
1.6 邮箱地址:****@qq.com
2.投标人认为采购活动存在与本企业规定、采购文件不符合的,有失公平、公正原则的,可向异议受理机构提出异议。采购人按本企业的相关规定对受理的异议进行处理,采购人对异议核实查处后,将处理结果回复异议人。
3.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具体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异议书(模板)。
4.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4.1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各投标人对采购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或发邮件的方式提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传真或发邮件的当天同时寄出。
5.异议提出的时限
5.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5.2对采购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
5.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5.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异议不予回复的情形
6.1 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
6.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6.3 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6.4 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6.5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6.6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6.7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
7.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视情节限制其一****公司范围内的采购活动。
1.投诉单位:**市裕丰电力合伙企业监审部
2.联系人:钟工
3.联系电话:0753-****220
4.电子邮箱:****@qq.com
**市裕丰电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