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市金达莱通用机场项目助航灯光及飞行区供电工程已由 中国****管理局及****委员会以 民航东北局函[2020]18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财政性资金、****政府财政性资金、****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21%、69%,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省**金达莱通用机场项目助航灯光及飞行区供电工程
2.2招标编号:****
2.3招标范围:助航灯光及飞行区供电工程,含助航灯光工程、站坪照明及机务用电工程、导航台供电外线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章节。
2.4建设地点:**市**镇兴西村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5月31日,共计303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能源局(原国家电监会)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若有其他在建工程,须符合《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的要求。
3.3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本项目须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国内2B及以上等级机场目视助航工程施工业绩。
3.5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2018、2019、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成立年份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在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2018年 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因施工质量问题受到民航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8****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信息为准。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资质须具备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成员单位(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 2021-06-10 09:00:00至 2021-06-17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 **省**市人民路2239号-3001****四楼招标部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进行投标登记②。
登记资料包括: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所有成员单位证书);业绩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合同内容不能体现其相关信息,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用户证明材料加盖公章);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注册证、执业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信用信息查询网页截图(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所有成员单位截图);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应为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资料。以上资料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提示:投标人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n)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 2021-06-10 09:00:00至 2021-06-17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省**市人民路2239号-3001****四楼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或 请投标人于 2021-06-10 09:00:00至 2021-06-17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下载招标文件,并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购买纸版招标文件,并以纸版招标文件为准。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2,000.00元,技术资料等售价 0.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7-06 09:30:00,地点为 **市**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市****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省**市文体路2号 | 地 址: | **省**市人民路2239号-3001 | |
邮 编: | 133500 | 邮 编: | 133000 | |
联 系 人: | 胡昌惠 | 联 系 人: | 焦艳 | |
电 话: | 189****5618 | 电 话: | 0433-****525 | |
传 真: | / | 传 真: | 0433-****525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63.com | |
网 址: | / | 网 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分行**支行 | |
帐 号: | / | 帐 号: | 2712 1160 2010 1412 06238 |
日期:2021-06-10 09:00:00
注:
①资质的要求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民航专业工程的资质规定,凡是民航专业工程资质范围内允许承担的工程内容,不得增加或采用非民航专业工程的资质要求。
②投标登记时间不得少于 5 日,无论采用何种登记方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向登记单位以书面形式出具登记确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