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委托****于2021年6月22日(****水库****商铺进行公开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商铺位于石林县阿诗玛东路122号及124号,出租期限为五年,其中:122号商铺面积为35m2,出租底价为:65000元/年;124号商铺面积为8m2,出租底价为:35000元/年,最终成交价为交易当天现场竞价的最高报价。
二、竞标时间:2021年6月22日下午14:00时;
三、竞标地点:******1号开****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71-****6838);
四、标的物所在地:石林县城阿诗玛东路122号、124号
五、标的物展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 6 月21日17:00时止。
六、对竞标人的要求:
1.乙方承担办理经营活动所需的各种证照,并承担年检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承担内部设施维修、改造一切所需费用;
3.承担该资产的水电费及经营所涉及到的各种税费。水电费凭水电计量表及出租方提供的单据,当月结清,否则停供水电;
4.若竞标人违反工商、卫生、消防等国家职能部门规定要求,因此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竞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5.承担竞标人单位职工的工资、福利、安全、劳动等责任;
6.遵守城市相关管理制度,服从出租方及相关部门的管理;
7.商品明码标价,必须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准确、字迹清晰,一货一价,摆放醒目、美观、简便易行;
8.确保经营区域范围的环境卫生整洁;
9.不得进行违法经营活动;
10.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任意转租;
11.经营场地不得超出承租面积;
12.若出现投诉,所有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3.按甲方要求及指示做好租赁范围区域内及周边的相关卫生、安全等工作。
若违反以上要求,出租方可****水库****商铺,租金不予退还。
七、出租年限:租期为五年,租金五年不变,五年期满需重新组织招租,重新招租时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八、租金支付方式:投标结束5日内,由中标****水库工程管理处财务室办理交款手续,租金一年一付。
九、报名方式:法人凭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自然人凭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名;本次出租的标的共计2个,每个标的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整),竞得标的者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全额退还,未竞得标的者,竞买保证金在竞价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十、报名地点:******办****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71-****6838);
十一、报名时间:2021年 6 月9 日至2021年 6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2021年 6月21日下午17:00时后不再受理报名和保证金缴纳业务,此时间之后缴纳到账的竞买保证金为无效保证金。
十二、竞买保证金缴纳: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石林支行
账户名称:石林彝****管理局
账 号:250********00059901
缴纳方式:网银、电汇、现金缴存等。
十三、联系方式:
****水库工程管理处联系电话:138****2317;0871-****6826,联系人:赵师。
****联系电话:0871-****6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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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