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6-11
关于申报**区2021年度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
****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推进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晋农市发[2021]2号)和我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申报工作。
一、申报种类
2021年重点围绕蔬菜、水果、薯类、食用菌、中药材、花卉等鲜活、特色农产品,开展申报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二、申报主体
区级******社、****农场、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社****农场联合建设,避免设施闲置浪费;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的农民股份(经济)**(联******社联合建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联合建设主体可按所有******社名义分别申报。
三、申报内容
建设主体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建设设施类型和建设规模,可以选择一种类型,也可以多种类型组合建设,可选择**,也可选择升级改造和扩建。
1、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改建),包括以下三类:节能型通风贮藏库、节能型机械冷库(高温、低温、预冷)、节能型气调贮藏库。
2、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改建项目仅适用于节能型机械冷库,包括以下三类:保温层改造、制冷机组设备更换、保温层与制冷机组设备同时更新。
四、申报方法:
建设主体于6月起通过《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信息系统》和《新农直报系统》手机APP自主申报。****办公室协助申报。申报主体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对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申报截止6月20日。6月25日前区工作专班进行项目审核,确定预立项结果,公示实施主体,对未通过审核的主体及时给予反馈。
工作专班负责组织项目的申报、审批、公示、实施和验收的等工作。
关于印发《2021年**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奖补目录等有关政策文件、申报操作指南,请自行登陆公共邮箱(****@163.com,密码ncpcc123)下载,
联系地址:****办公室(区政府西楼226室)
办公室主任:刘云万 电话:130****8207
具体联系人:杨建龙 电话:186****1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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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