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开发区2021-2022年市政路灯养护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开发区2021-2022年市政路灯养护工程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开发区2021-2022年市政路灯养护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6月1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7月1日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开发区2021-2022年市政路灯养护工程(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开发区2021-2022年市政路灯养护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开发区2021-2022年市政路灯养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本工****开发区2021-2022年市政道路及何庄、袁桥、柴湾、戴庄镇区路灯养护及10万元以下小型路灯**改造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养护要求。 2.1.3合同估算价:300万元; 2.1.4服务期要求:一年。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7月10日,竣工日期:2022年7月10日;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开发区2021-2022年市政路灯养护工程所示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根据《****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3企业资质有效期执行《****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精神。 3.4.4按照《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信用**”(www.****.cn)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5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的缴费明细。 3.4.6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4.7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7月1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7月1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网、**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 地 址:**市健康路1****银行6楼 邮 编:226500 邮 编:226500 联 系 人:张 先生 联 系 人:朱轶群 电 话:138****0951 电 话:182****5354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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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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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开发区2021-2022年市政路灯养护工程(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开发区2021-2022年市政路灯养护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开发区2021-2022年市政路灯养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本工****开发区2021-2022年市政道路及何庄、袁桥、柴湾、戴庄镇区路灯养护及10万元以下小型路灯**改造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养护要求。 2.1.3合同估算价:300万元; 2.1.4服务期要求:一年。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7月10日,竣工日期:2022年7月10日;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开发区2021-2022年市政路灯养护工程所示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根据《****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3企业资质有效期执行《****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精神。 3.4.4按照《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信用**”(www.****.cn)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5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的缴费明细。 3.4.6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4.7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7月1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7月1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网、**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 地 址:**市健康路1****银行6楼 邮 编:226500 邮 编:226500 联 系 人:张 先生 联 系 人:朱轶群 电 话:138****0951 电 话:182****5354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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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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