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开发区标准化工业厂房(非晶F区)1#厂房、3#厂房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开发区标准化工业厂房(非晶F区)1#厂房、3#厂房改造工程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开发区标准化工业厂房(非晶F区)1#厂房、3#厂房改造工程(高精密柔性电路板生产项目)工程总承包;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6月1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6月23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开发区标准化工业厂房(非晶F区)1#厂房、3#厂房改造工程(高精密柔性电路板生产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工业厂房(非晶F区)1#厂房、3#厂房改造工程已由 ****审批局以邳行审投备(2020)5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工业厂房(非晶F区)1#厂房、3#厂房改造工程(高精密柔性电路板生产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总承包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 2.1.2建设规模:面积约48869.98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 796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招标控制价 7904万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 65 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剩余时间为工程建设工期)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 7 月 26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 8月 1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 11月 13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开发区标准化工业厂房(非晶F区)1#厂房、3#厂房改造工程(高精密柔性电路板生产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工程设计、物资采购、施工、所有配套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设计(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如为施工企业投标,施工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其拟选派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或贰级(含)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3.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省外工程自停工之日起超过90天),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自2014年5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2000万元的机电安装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工程。 注: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4年5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2000万元的机电安装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注: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设计、监理业绩除外,设计、监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网址http://www.****.cn]“****公司” 专栏,咨询电话0516-****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管理部门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0516-****9981、0516-****0966); 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限二名。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可以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的规定。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9投标申请人所用资质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6月 11 日至2021年 6 月 23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 7月15 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cn)上发布。 9.其它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980000。 10.联系方式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 地址:**市东****中心8号楼 邮 编:221300 邮 编:221300 联系人:张开放 联系 人:陈肖 电话: 158****7277 电 话:0516-****8315
2021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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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开发区标准化工业厂房(非晶F区)1#厂房、3#厂房改造工程(高精密柔性电路板生产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工业厂房(非晶F区)1#厂房、3#厂房改造工程已由 ****审批局以邳行审投备(2020)5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工业厂房(非晶F区)1#厂房、3#厂房改造工程(高精密柔性电路板生产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总承包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 2.1.2建设规模:面积约48869.98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 796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招标控制价 7904万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 65 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剩余时间为工程建设工期)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 7 月 26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 8月 1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 11月 13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开发区标准化工业厂房(非晶F区)1#厂房、3#厂房改造工程(高精密柔性电路板生产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工程设计、物资采购、施工、所有配套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设计(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如为施工企业投标,施工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其拟选派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或贰级(含)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3.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省外工程自停工之日起超过90天),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自2014年5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2000万元的机电安装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工程。 注: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4年5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2000万元的机电安装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注: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设计、监理业绩除外,设计、监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网址http://www.****.cn]“****公司” 专栏,咨询电话0516-****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管理部门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0516-****9981、0516-****0966); 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限二名。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可以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的规定。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9投标申请人所用资质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6月 11 日至2021年 6 月 23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 7月15 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cn)上发布。 9.其它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980000。 10.联系方式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 地址:**市东****中心8号楼 邮 编:221300 邮 编:221300 联系人:张开放 联系 人:陈肖 电话: 158****7277 电 话:0516-****8315
2021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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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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