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6-10 】
招标编号:****
******集团****国际饭店地下空间开发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际饭店地下空间开发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设计发布预公告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或建议,请各潜在投标人在2021年06月16日17时30分前将意见或建议同时发至监管部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监管部门邮箱:****@126.com ;招标人邮箱:****@qq.com;招标代理邮箱:****@qq.com。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45万平方米。包含客房部分、公共部分、后勤部分、停车库等。工程总投资约4亿元,设计费约1000万元。
1.3 设计周期: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10日内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方案设计成果,方案设计成果经审查合格后20日内提交经审查合格的初步设计成果及概算,初步设计成果及概算经审查合格后30日内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成果。
1.4 质量要求: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定额、办法等的要求;设计文件的深度必须满足设计任务书以及相应设计阶段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并通过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建筑方案设计成果经****规划局审查合格后付合同价的20%;建筑施工图设计成果经审查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所有方案设计成果全部经审查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所有施工图设计成果全部经审查合格付合同价的8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合同全部价款。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饭店地下空间开发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地质勘察及基坑围护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图纸报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以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雨污水、强电、弱电、智能化、暖通空调、消防、监控、照明、亮化、电气、广播系统、变电站、会议系统、网络、通信、燃气、防雷、道路、室内外综合管网、交通标志标线、标识标牌、人防地下室、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装配式、室内外装饰装修、基坑支护、临时建筑、气体灭火、设备设施(含原有设备房迁建)等红线范围内所有施工项目涉及的设计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2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5.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6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缴纳证明以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官方网址查询信息截图为准,或者****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缴纳证明应能够明确显示人员姓名、缴纳时间。
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 09:00至/年/月/日 17:30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6020,客服热线:****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相关事项
7.1 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 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0527-****6031,联系人:张苏军,陈刚。
7.2.2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办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 ******集团****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地 址: | **市**湖路793号 | 地 址: | |
联 系 人: | 谭淼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181****2788 | 电 话: | 0527-****1910、152****2001 |
E-mail: | ****@qq.com | E-mail: | ****@qq.com |